聖經中的飲食

與神同行

無論你是不是信基督教,但你的生活都深受著它的影響,甚麼聖誕節、復活節,一星期叫一個禮拜,六日工作一日休息是按神造萬物的程序等等,甚至食物也一樣,但讀者大都以為耶和華是基督教的神,其實祂的意思是自有永有、獨一真神的意思,是猶太教、廣義的基督教以至伊斯蘭教共同相信的同一個神,宗教理論在這裡輕輕帶過,老鴨只專注於當時的飲食。

耶穌是猶太人,他短短的33年人生中,除了在安息日治病之外,祂嚴守猶太律例,所以時至今天,猶太教雖然不認同他是彌賽亞Messiah(救世主),但也接受他是拉比(Rabbi解作智者),而伊斯蘭教也把他奉為先知。

猶太教律例非常嚴格,特別是行為上,一點都不能偏差,尤其是飲食方面,舊約聖經利未記第11章紀錄了各種可食與不可食的動物名單。 「凡走獸中偶蹄,有趾及反芻的,你們都可以吃。」只要是反芻的走獸, 蹄分兩瓣的就可以吃,但如果沒分蹄,不反芻的,都是不潔淨,包括駱駝、兔子、豬等,不單不能吃,連摸也不成。凡在水裡有翅有鱗的可以吃,沒翅沒鱗、貝殼類、以至大部份我們中國人尤其是文廣東人愛吃的山禽野味,都被列為不潔的食物,不過麻雀、鵪鶉以至蝗蟲、蚱蜢卻是可以的。

猶太人稱之為猶太潔食Kosher food,伊斯蘭教的清真食物Halal food的要求與它十分接近,都有很多共通點,據知穆斯林要是一時找不到清真食物,可以用猶太潔食暫代,但兩者最最大分別是伊斯蘭完全禁止任何含有酒精的飲食;而葡萄酒這種飲品在猶太教以至基督教的新舊約聖經裡不斷出現,而且是生活的必須品。

然而,由麥加人穆罕默德先知(570—632年)所興起的伊斯蘭教,當初是不禁酒的,但後來穆罕默德先知發覺很多信徒酒後亂性,敗壞德行,失了對安拉的敬虔,屢勸不改,真主安拉便默示穆罕默德,下令禁酒,那應該是公元七世紀的事,直到如今。 華人是吃豬肉的民族,所以讀者大都把注意落在兩者的最大相同處—不吃豬肉上,自耶穌受難升天之後,使徒保羅向外邦人宣教,部份猶太律例便被拋諸腦後,現在,全球很多天主教、基督教國家都是豬肉國,讀者們天天拿來伴酒,有名的帕爾瑪火腿(Prosciutto di Parma),伊比利亞火腿(Jamón Ibérico)和香腸(Wurst),出產自意大利、西班牙和德國等國家,都是豬肉製品。

耶穌在世的時候,雖然猶太人不吃豬肉,中東地區還是有人養豬的(新約裡多次提及,那應該是外邦人的畜養),耶穌奉行教律,不會犯禁,那當時祂吃的是什麼?聖經不是食經更不是酒經,但字裡行間也略為提及,耶穌有點像佛教的遊方僧一樣,雖然不須等候布施,但都是被當地的信徒接待回家,吃什麼全由主人安排,自己沒有選擇,中東當以肉類燒烤的羊、牛為主,蜂蜜、奶、無花果、橄欖、椰棗等農產品為輔,烤餅則為主食。祂有幾個神跡都和飲食有關,第一個就是在加利利的迦拿娶親的筵席中,將洗腳用的水變成美酒;耶穌的門徒裡有幾個是漁夫,吃魚的機會當然多,最盛大的海鮮聚餐莫如五餅二魚吃飽了五千人的神跡(只點算了男人的數目,要是加上婦女和小孩,應超過萬人)。在最後的晚餐中, 祂把紅葡萄酒比諭為代人類贖罪的寶血;有圖有證據,大家請留意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所繪的「最後的晚餐」畫中,桌上放的是什麼?

圖:網上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