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中的第二醉

與神同行

老鴨以前寫過,《聖經》中的第一醉,導致挪亞詛咒自己的小兒子(其實是孫兒)迦南,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。現在說的是《聖經》中的第二醉,同樣來自《舊約》,故事的主人翁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,神要以天火把罪惡之城所多瑪焚毀(還有另一個罪城蛾摩拉),耶和華憐憫羅得跟亞伯拉罕的親屬關係,便派二個天使拉著他和他妻子以及他的兩個女兒的手,把他們領了出來,免得四人因這兩城的罪孽同被剿滅。安置在城外之後,著他們快逃命,更不可回頭看;羅得的妻子卻在他身後回頭偷偷瞄了一眼,竟然立時變成了一根鹽柱!

兩位天使來訪羅得的時候還發生一些匪夷所思的淫穢事件,足以證明住在所多瑪城的,連老帶少所有的人,個個都是罪有應得,惡貫滿盈。一父兩女逃了出來後,輾轉住到瑣珥附近山上一個洞裏,『大女兒對小女兒說:「我們的父親老了,這地又沒有男人可以照世上的禮俗來與我們結合。來!我們叫父親喝酒,然後與他同寢。這樣,我們可以從我們的父親存留後裔。」於是,那晚她們叫父親喝酒,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;她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第二天,大女兒對小女兒說:「看哪,我昨夜與父親同寢。今晚我們再叫他喝酒,你進去與他同寢。這樣,我們可以從父親存留後裔。」於是,那晚她們又叫父親喝酒,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;她幾時躺下,幾時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這樣,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們的父親懷了孕。大女兒生了兒子,給他起名叫摩押,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。小女兒也生了兒子,給他起名叫便.亞米,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。』

按前文後理,這大小兩個女兒上面應該還有其他年長的女兒沒有逃出來,因為經文中有提及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,也提及他有兩個女兒,還沒有親近過男人,所以這兩個應該還是處女;但生長在充滿罪惡的所多瑪城,耳濡目染,對男女之事應該略知一二;但問題是,三人逃難,還未及收拾細軟,被逼居住在山洞之中,連男人都沒有的地方,那裡來的酒?或者,那裡來的錢去買酒?

《聖經》裡貪杯的人物每次醉酒都將歷史改寫,挪亞如是,羅得不單如是,尋且還亂了倫,女兒變了妻子,可見酒醉未必有三分醒,但連三分的醒也沒有,如何敦睦(悖亂)倫常?

神以活生生的事跡告誡世人,所有事物都可以有正反兩面,可酒不可醉。比耶穌早出生於世500多年的孔老夫子,在《論語》也這樣說:「唯酒無量,不及亂!」顯然,羅得就是因為飲酒過了量,所以便及諸於亂了。

《新約提摩太後書》3:16

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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